精选考点

精选考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考点 > 中级会计师精选考点 >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视频讲解

来源:中级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19-12-19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一)继续履行

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合同的约定,即实际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既是为了实现合同目的,又是一种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受损害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适当履行。

(三)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支付违约金

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二者不能同时主张。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建议收藏>>2021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资料包>>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火热招新中,这里有专业的老师、贴心的教辅、互动答疑,解决你备考路上的难题;多样化班次,帮助大家高效学习,总有一款适合你~详情>

教学老师

最近直播

  •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母题精讲班

    老师:赵章文 时间:2019-12-20 19:00

    预约人数:1475

    查看录播

    免费

  • 中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班

    老师:李娟 时间:2019-11-30 19:00

    预约人数:2584

    查看录播

    免费

今日做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答案
  • A. 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 C.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 D.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点击做题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