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考点

精选考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考点 > 注册会计师精选考点 > 正文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同的订立

视频讲解

来源:注册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19-12-24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1.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有法律约束力):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希望和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

(1)商品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都是要约邀请;

(2)商业广告一般是要约邀请,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要约的效力

(1)生效

要约的生效:对话方式,受要约人知道内容时生效;非对话方式,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撤回撤销

要约的撤回:生效之前要约的撤销:生效之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注意:不可撤销的要约:①规定了承诺的期限或明确表示本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而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3)失效

承诺期满未作承诺、要约撤销、要约拒绝、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变更

实质性变更: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

后果:新要约

非实质性变更:非主要条款的变更

后果: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内容以承诺为准

2.承诺迟延与迟到

迟延(迟发迟到) 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新要约,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接受

迟到(未迟发迟到)在承诺期限内发出,通常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迟到——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不接受

3.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不可撤销

点击领取>>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490M超全资料包>>

2021年的备考序幕已经拉开,欢迎新的小伙伴们加入我们,同舟共济,积极备考,希望大家能够在2021年取得不错的考试成绩。注会2021年特色畅学班、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等班型为不同学员量身打造,带你高效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课程详情>> 马上购课>

教学老师

最近直播

  • 注册会计师《税法》税法概念

    老师:叶 青 时间:2019-12-17 19:00

    预约人数:6521

    查看录播

    免费

  • 审计的产生和定义

    老师:杨闻萍 时间:2019-11-29 19:00

    预约人数:5871

    查看录播

    免费

今日做题

甲公司注册资本为700万元,公司当年税后利润300万元,法定公积金累计额310万元。公司无亏损。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当年应提取的法定公积金金额是()万元。

答案
  • A. 40
  • B. 30
  • C. 50
  • D. 60
点击做题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