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考点

精选考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考点 > 注册会计师精选考点 > 正文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三章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视频讲解

来源:注册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19-12-26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一、基于事实行为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虽不以登记为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再处分该物权时,仍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基于法律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三、基于公法行为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这些“法律文书”具有直接改变原有物权关系、不必由当事人履行的形成效力。因此,如果判决内容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履行,那么,让物权发生变动的,是当事人的履行行为而非判决本身。

点击领取>>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490M超全资料包>>

2021年的备考序幕已经拉开,欢迎新的小伙伴们加入我们,同舟共济,积极备考,希望大家能够在2021年取得不错的考试成绩。注会2021年特色畅学班、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等班型为不同学员量身打造,带你高效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课程详情>> 马上购课>

教学老师

最近直播

  • 注册会计师《税法》税法概念

    老师:叶 青 时间:2019-12-17 19:00

    预约人数:6521

    查看录播

    免费

  • 注会《会计》教材预计变化分析

    老师:郭建华 时间:2019-11-28 19:00

    预约人数:4226

    查看录播

    免费

今日做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是( )。

答案
  • A.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B.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 C.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D. 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点击做题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