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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三章考点: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种类

视频讲解

来源:中级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20-01-02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及种类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举办的企业。

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或其他财产投入企业,并不同程度地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通过企业盈利分配获取投资收益的投资方法。相对于间接投资而言,直接投资具有更大的稳定性。

2、外商投资企业是吸引外国私人投资举办的企业,私人投资是指以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名义进行的投资。它与政府的对外援助不同,具有民间经济技术合作的色彩。

3、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根据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并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同时,也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这种企业形式按照中外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投资者的风险、责任和利润分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这种企业形式较多地应用于投资多、技术性强、合作时间较长的项目。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这种企业形式的特点是合作方式较为灵活,中方投资者可以无形资产等要素作为合作的条件,解决了我国企业投资资金缺乏的问题;允许外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对外国投资者由较大的吸引力;在合作期满后,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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