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会议制度
(一)形式
1.定期会议:由公司章程规定。
2.临时会议:
(1)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 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二)召开
1.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股东会:具体召开3.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先约定后法定) 建议收藏>>2021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资料包>>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火热招新中,这里有专业的老师、贴心的教辅、互动答疑,解决你备考路上的难题;多样化班次,帮助大家高效学习,总有一款适合你~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