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考点

精选考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考点 > 中级会计师精选考点 >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考点: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视频讲解

来源:中级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20-01-07

【必考考点21】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合伙人事务处理

2、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约定优先。

3、合伙人权利:享有同等的权利;所有合伙人查阅财务资料;提出异议的权利。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企业名称;(2)改变经营范围、地点;(3)处分企业不动产;(4)转让企业的知识产权;(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5、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有约定(1)按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未约定(1)首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2)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解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强制)。

(3)有限合伙人的(8种行为)“提建议;参与决定入退伙、事务所;查阅账簿、财务报告;诉讼;为本企业担保”: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建议收藏>>2021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资料包>>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火热招新中,这里有专业的老师、贴心的教辅、互动答疑,解决你备考路上的难题;多样化班次,帮助大家高效学习,总有一款适合你~详情>

教学老师

最近直播

  •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母题精讲班

    老师:赵章文 时间:2019-12-20 19:00

    预约人数:1475

    查看录播

    免费

  •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强化班

    老师:蔡学斌 时间:2019-12-13 19:00

    预约人数:5874

    查看录播

    免费

今日做题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答案
  • A. 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 B. 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 C. 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问题,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 D. 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点击做题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