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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诉讼时效的中止

视频讲解

来源:注册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20-01-09

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环球网校提供诉讼时效内容)

(1)不可抗力

(2)其他障碍

①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

(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3)如果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中止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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