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考点

精选考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考点 > 注册会计师精选考点 > 正文

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

视频讲解

来源:注册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20-02-20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

(环球网校提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一、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生产销售行为

有三种核定方法: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①投入产出法

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核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农产品数量,纳税人根据该单耗及每月销售货物的数量、农产品的平均购进单价、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投入产出法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 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 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 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②成本法

依据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资料,核定耗用农产品的购进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纳税人根据该比例及每月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点击领取>>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490M超全资料包>>

2021年的备考序幕已经拉开,欢迎新的小伙伴们加入我们,同舟共济,积极备考,希望大家能够在2021年取得不错的考试成绩。注会2021年特色畅学班、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等班型为不同学员量身打造,带你高效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课程详情>> 马上购课>

教学老师

最近直播

  • 财务管理基本原理

    老师:达 江 时间:2020-01-15 19:00

    预约人数:5620

    查看录播

    免费

  • 注会《会计》教材预计变化分析

    老师:郭建华 时间:2019-11-28 19:00

    预约人数:4226

    查看录播

    免费

今日做题

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终止行政复议的是( )。

答案
  • A.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卞落不明的
  • B.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 C.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 D.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点击做题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