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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及冲刺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

视频讲解

来源:注册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19-11-20

【单选题】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多选题】下列人员中不适合担任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执行期满3年半

B、乙2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仅3个月,该企业即被宣告破产

C、丙60岁,曾任当地基层法院法官,现已退休

D、丁因给父亲治病,欠债10万元到期尚未清偿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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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答案
  • A. 该滞纳金与欠缴税款处于相同受偿顺位
  • B. 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
  • C. 该滞纳金劣后于普通债权受偿
  • D. 该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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