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考点

精选考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考点 > 注册会计师精选考点 > 正文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代理权的滥用

视频讲解

来源:注册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20-03-19

代理权的滥用

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双方代理

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的代理)

没有代理权限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代理权限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产生的法律效果:效力待定情形。

1被代理人:追认追认后合同有效法律后果别代理人承担。

不追认合同无效 行为人承担责任。

2第三人:催告权1个月进行催告如果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未回复则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行为人承担责任。

撤销权如果第三人不想等待,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这个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第三人。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人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善意第三方进行交易的行为(客观原因:存在印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介绍信代理期限未满结束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会产生与有效代理一样的法律效果。

对于被代理人来说,只能是有追认的权力不能说被代理人无权代理就不承认合同效力。

对于第三人来说,可以有两种选择,可以行使撤销权,即主张其是无权代理(但是必须是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或者是表见代理,主张合同有效。

点击领取>>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490M超全资料包>>

2021年的备考序幕已经拉开,欢迎新的小伙伴们加入我们,同舟共济,积极备考,希望大家能够在2021年取得不错的考试成绩。注会2021年特色畅学班、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等班型为不同学员量身打造,带你高效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课程详情>> 马上购课>

教学老师

最近直播

  • 注册会计师《税法》税法概念

    老师:叶 青 时间:2019-12-17 19:00

    预约人数:6521

    查看录播

    免费

  • 注会《会计》教材预计变化分析

    老师:郭建华 时间:2019-11-28 19:00

    预约人数:4226

    查看录播

    免费

今日做题

甲公司是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下列投资者中,可以参与甲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是( )。

答案
  • A. 实缴出资总额为200万元的A公司
  • B. 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的B公司
  • C. 认缴出资总额600万元的C普通合伙企业
  • D. 注册会计师王某,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
点击做题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