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制度的概念
1.金融制度的概念(掌握)
金融制度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所确定的金融体系结构,以及组成该体系的各类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关系总和。
2.金融制度的构成要素(掌握)
(1)金融中介机构(2)金融市场(3)金融监管制度
二、中央银行制度(掌握)
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的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为商业银行等变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机构。
(一)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1.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即一个国家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执行央行职能的制度。一般为总分行制。一元式央行制度特点:组织完善、机构健全、权力集中、职能齐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
2.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又称复合式的中央银行制度.二元式央行制度的特点:权力与职能相对分散、分支机构较少。
3.跨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欧元区的欧洲中央银行是典型的跨国的中央银行。
4.准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的特点:权力分散、职能分解。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制度
中央银行的资本金一般由实收资本、留存利润、财政拨款等构成。
1.全部资本由国家所有的资本构成
2.国家和民间混合所有的资本结构.一般国有资占50%以上,有的国家各占50%。
国家拥有中央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私人没有;私人只有分红的权利。
3.全部资本非国家所有的资本结构
4.无资本金的资本结构.韩国中央银行是目前唯一的没有资本金的中央银行。
5.资本为多国共有的资本结构
三、商业银行制度(掌握专业化银行制度和综合性银行制度)
(一)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有四种)
1.单一银行制度
各银行不设或不允许设分支机构,美国比较典型。
单一银行制度的优点:(1)防止银行的集中和垄断;但限制了每家银行的竞争力;(2)降低营业成本,但限制了业务创新;(3)强化地方服务,但限制了规模效益;(4)独立性、自主性强,但抗风险能力差。
20世纪90年代美国开始允许银行跨州经营。
2.分支银行制度
又称总分行制度,法律上允许在总行之下,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各国普遍使用的银行组织形式。
(1)总行制;(2)总行管理处制
优点:(1)规模效益高;(2)竞争力强;(3)易于监管与控制。
缺点:(1)加速银行的垄断和集中;(2)管理难度大。
3.持股公司制度
4.连锁银行制度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制度(掌握)
1.分业经营银行制度
又称专业化银行制度或分离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保险等业务分离,商业银行只能从事存贷及结算业务,不能经营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业务的制度安排。
分业经营银行制度有利于分割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业之间的风险。
优点:(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有利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经济的稳定发展;
(2)有利于金融监管达到预期的效果。
缺点:(1)不利于金融企业加强竞争力;
(2)不利于金融机构通过各类互补性金融业务分散经营风险。
2.综合性银行制度
又称全能银行制度或混业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不仅能从事传统商业银行的存贷、结算业务还能从事证券和保险业务的银行制度。
混业经营有两种形式:(1)全能银行;(2)控股公司制
优势:(1)加强金融业的竞争力;
(2)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
(3)有利于实现范围经济;
(4)分散经营风险。
缺点:(1)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高风险领域,容易引发金融危机;
(2)行业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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