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考点

精选考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考点 > 中级会计师精选考点 >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第八节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视频讲解

来源:中级会计师 编辑:ccc 发布时间:2019-12-09

第八节 公司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1.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并与分立程序

(1)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通知公告债权人:合并、分立各方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合并、分立的,相关各方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后”依法办理有关变更、注销、设立登记申请。

建议收藏>>2021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资料包>>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火热招新中,这里有专业的老师、贴心的教辅、互动答疑,解决你备考路上的难题;多样化班次,帮助大家高效学习,总有一款适合你~详情>

教学老师

最近直播

  • 中级会计实务备考指导班

    老师:李娟 时间:2019-11-30 19:00

    预约人数:2584

    查看录播

    免费

  •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母题精讲班

    老师:赵章文 时间:2019-12-20 19:00

    预约人数:1475

    查看录播

    免费

今日做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过法律效力的是()。

答案
  • A. 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B. 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 C. 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D.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点击做题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