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所得税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一、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基本界定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三、征税对象1.企业的各项所得
五、掌握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税法优先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三)亏损弥补
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五)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011年新增)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六、收入确认(掌握)
(一)收入总额
(二)、(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定要区分两者)
(四)熟悉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权责发生制原则
(五)熟悉特殊收入项目的确认
七、掌握税前扣除
(一)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2.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3.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
4.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二)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补充保险
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除
3.利息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4.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5.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6.职工教育经费
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9.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10.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
11.公益性捐赠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含)的,准予扣除。
免费领取>>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后真题解析大会【直播】>>环球网校2020年中级经济师课程全面上线,为了能够让参加2021年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网校开通了零基础私教班、精品vip班现已开通免费试听入口,中级经济师考生快来一起听听吧,免费听课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