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一是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
二是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2.一物一权原则
(1)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有多个所有权。
(2)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所有权人”可以为多人(如夫妻共同共有)。
(3)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一物之上可以设置多个物权(但不能相互冲突)。
3.物权公示原则
(1)公示原则
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占有”表示。
(2)公信力
所谓公信,是指当物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实际存在瑕疵,为保护交易安全,对信赖该公示的物权并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公信力是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
点击领取>>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490M超全资料包>>2021年的备考序幕已经拉开,欢迎新的小伙伴们加入我们,同舟共济,积极备考,希望大家能够在2021年取得不错的考试成绩。注会2021年特色畅学班、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等班型为不同学员量身打造,带你高效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课程详情>> 马上购课>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