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一、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证券的概念及特征
本章介绍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这一狭义的有价证券。《证券法》规范的证券也只限于资本证券的范畴,具体包括:
(1)在中国境内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2)上市交易的政府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3)发行、交易的证券衍生品种。
(二)证券的种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种类主要有: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认股权证和期货等。
(三)证券市场的结构和要素
证券市场的要素,包括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所等。
二、证券法概述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四、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机构
《证券法》规定了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6大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一)证券交易所
1.我国证券交易所是实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的法人组织。
2.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权力机构,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二)证券公司
1.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注册资本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建议收藏>>2021中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资料包>>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火热招新中,这里有专业的老师、贴心的教辅、互动答疑,解决你备考路上的难题;多样化班次,帮助大家高效学习,总有一款适合你~详情>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